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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征兵体检标准,请查收!


编辑:2026-02-28 13:35:11

外  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男性身高160cm以上,女性身高158cm以上,合格。(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。)

2、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<7.0mmol/L的,合格。

男性:17.5≤BMI<30,其中:17.5≤男性身体条件兵BMI<27;

女性:17≤BMI<24。

BMI≥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,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<6.5%,合格。

(BMI=体重(千克)除以身高(米)的平方)

3、四肢单纯性骨折,*1年后,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,复位良好,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(条件兵除外)。

4、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,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,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,不合格。

5、下蹲不全,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,不合格。轻度下蹲不全(膝后夹角≤45度),除条件兵外合格。

6、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,不合格。

7、恶性肿瘤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、囊肿,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、囊肿,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,不合格。

8、瘢痕体质,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,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,不合格。

9、面颈部文身,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,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,男性文眉、文眼线、文唇,女性文唇,不合格。

10、胸、腹腔手术史,疝,脱肛,肛瘘,肛旁脓肿,重度陈旧性肛裂,环状痔,混合痔,不合格。

下列情况合格:

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,无后遗症;

腹股沟疝、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,无后遗症;

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.8cm以下的混合痔。

11、重度腋臭,不合格。轻度腋臭,条件兵不合格。

12、淋病,梅毒,尖锐湿疣,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,不合格。

内  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血压在下列范围,合格。

收缩压≥90 mmHg,<140 mmHg;

舒张压≥60 mmHg,<90 mmHg。

2、心率在下列范围,合格。

心率60~100次/分;

心率50~59次/分或101~110次/分,经检查系生理性(条件兵除外)。

3、慢性*,支气管扩张,支气管*,肺大泡,气胸及气胸史,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,不合格。

4、泌尿、血液、内分泌系统疾病,代谢性疾病,免疫性疾病,不合格。

5、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,不合格。

耳鼻咽喉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,不合格。

一侧耳语5m、另一侧不低于3m,陆勤人员合格。

2、眩晕病,不合格。

3、耳廓明显畸形,外耳道闭锁,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,耳廓及外耳道湿疹,耳霉菌病,不合格。

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,轻度耳霉菌病,陆勤人员合格。

4、嗅觉丧失,不合格。嗅觉迟钝,条件兵不合格。

眼  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5,不合格。

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,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,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.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,不合格。

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(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)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.8,眼底检查正常,除条件兵外合格。

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。

2、色弱,色盲,不合格。

能够识别红、绿、黄、蓝、紫各单色者,陆勤人员合格。

口腔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深度龋齿超过3个,缺齿超过2个(经正畸治疗拔除、牙列整齐的除外),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,重度牙周炎,不合格。

经治疗、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、缺齿,合格。

2、慢性腮腺炎,腮腺囊肿,口腔肿瘤,不合格。

辅助检查

 

 

 

 

1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,艾滋病病毒(HIV1+2)抗体检测阳性,不合格。

2、尿液毒品检测阳性,不合格。

注意事项:

 

 

 

 

条件兵(如坦克乘员、潜艇人员、空降兵等)有更严格的专项标准,具体以相关规定为准。具体体检标准可能因地区、兵种略有差异,建议以当地征兵部门通知和全国征兵网(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)发布的*新信息为准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2026年征兵体检标准,请查收!


编辑:2026-02-28 13:35:11

外  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男性身高160cm以上,女性身高158cm以上,合格。(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。)

2、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<7.0mmol/L的,合格。

男性:17.5≤BMI<30,其中:17.5≤男性身体条件兵BMI<27;

女性:17≤BMI<24。

BMI≥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,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<6.5%,合格。

(BMI=体重(千克)除以身高(米)的平方)

3、四肢单纯性骨折,*1年后,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,复位良好,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(条件兵除外)。

4、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,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,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,不合格。

5、下蹲不全,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,不合格。轻度下蹲不全(膝后夹角≤45度),除条件兵外合格。

6、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,不合格。

7、恶性肿瘤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、囊肿,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、囊肿,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,不合格。

8、瘢痕体质,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,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,不合格。

9、面颈部文身,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,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,男性文眉、文眼线、文唇,女性文唇,不合格。

10、胸、腹腔手术史,疝,脱肛,肛瘘,肛旁脓肿,重度陈旧性肛裂,环状痔,混合痔,不合格。

下列情况合格:

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,无后遗症;

腹股沟疝、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,无后遗症;

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.8cm以下的混合痔。

11、重度腋臭,不合格。轻度腋臭,条件兵不合格。

12、淋病,梅毒,尖锐湿疣,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,不合格。

内  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血压在下列范围,合格。

收缩压≥90 mmHg,<140 mmHg;

舒张压≥60 mmHg,<90 mmHg。

2、心率在下列范围,合格。

心率60~100次/分;

心率50~59次/分或101~110次/分,经检查系生理性(条件兵除外)。

3、慢性*,支气管扩张,支气管*,肺大泡,气胸及气胸史,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,不合格。

4、泌尿、血液、内分泌系统疾病,代谢性疾病,免疫性疾病,不合格。

5、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,不合格。

耳鼻咽喉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,不合格。

一侧耳语5m、另一侧不低于3m,陆勤人员合格。

2、眩晕病,不合格。

3、耳廓明显畸形,外耳道闭锁,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,耳廓及外耳道湿疹,耳霉菌病,不合格。

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,轻度耳霉菌病,陆勤人员合格。

4、嗅觉丧失,不合格。嗅觉迟钝,条件兵不合格。

眼  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5,不合格。

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,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,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.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,不合格。

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(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)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.8,眼底检查正常,除条件兵外合格。

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。

2、色弱,色盲,不合格。

能够识别红、绿、黄、蓝、紫各单色者,陆勤人员合格。

口腔科

 

 

 

 

1、深度龋齿超过3个,缺齿超过2个(经正畸治疗拔除、牙列整齐的除外),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,重度牙周炎,不合格。

经治疗、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、缺齿,合格。

2、慢性腮腺炎,腮腺囊肿,口腔肿瘤,不合格。

辅助检查

 

 

 

 

1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,艾滋病病毒(HIV1+2)抗体检测阳性,不合格。

2、尿液毒品检测阳性,不合格。

注意事项:

 

 

 

 

条件兵(如坦克乘员、潜艇人员、空降兵等)有更严格的专项标准,具体以相关规定为准。具体体检标准可能因地区、兵种略有差异,建议以当地征兵部门通知和全国征兵网(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)发布的*新信息为准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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